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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看到臉書朋友連結分享一個影片

(視點31)德國人不愛磚頭,寧租樓不買樓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W7onQR4wHc

覺得有興趣就好好看了一遍

雖然僅十多分鐘的專題報導

但其中有提到很多有關德國的制度、文化、生活價值觀念

也許很多人會認為德國房地產的制度較貼近公平正義

但這是有他們的文化背景及生活價值觀念來支撐

很難直接套用到台灣來

我覺得這影片可以當作居住議題讀書會的討論素材

在台灣居住議題是需要好好思辨討論

而非一下子就要從制度(稅制、管制)下手

因為涉及文化、生活價值觀念...等

有機會往後文章在與大家聊聊

 

 

影片內容的旁白對話,摘錄如下

 

十個德國人當中,只有四個會買房子,房屋自置率較亞洲低很多。

德文Haus,即是房屋;Hause就是家;再延伸下去,Haused其實是棲息的意思。

德國的首都柏林房價只是瑞士、法國的四分之一,在歐洲排名第九位,是一個富裕但沒有房奴的城市。

 

Sonja Witte是一位畫家,住在西柏林一個叫Kirchstrasse的社區,二十五年來房租幾乎沒有上升。

Sonja Witte:『這個房子有八十九平方米,我還用很舊的合約,大概有二十五年了。』

八十九平方米(26.9),實用面積約九百多呎,租金少於五千港元。

德國法律保護租戶,簽訂租約之後,不可以隨便加租金,好像Sonja的租約是二十五年前簽的,每三年才可以按固定的百分比加租,絕對不是業主想加多少就加多少。

Sonja Witte:『我必須要說,特別是在柏林,的確很需要這個限制,現在這裡有太多鯊魚了,把房子租出去的鯊魚,他們只想要快速賺錢,如果沒有這個規定,這樣窮人只會越來越窮,貧富差距會非常大。』

Sonja住的是戰前房屋,現在有不少業主將舊房子翻新成為小單位房,吸引年輕人來這裡租房子。Kirchstrasse成為新興的中產社區,現在要在這裡找跟Sonja一樣的房子,起碼要一千五百歐元,是她租金的三倍。Sonja Witte說,相信業主很想她搬走。

德國的法例規定,如果業主想收回房子不出租,必須證明是自住的,因為樓價上升就回收來炒賣賺錢,在德國是違法的。

Sonja Witte:『我的房東應該很難證明他是自住的,因為它有太多房子了。』

 

經營地產的Elenore Kaufhold在柏林擁有不少物業,買房子的人不多,德國政府又嚴格規定租金,Elenore唯有購入空置的舊房子,翻新出租才有機會租更高的價錢。

Elenore:『這裡是客廳,還有一至兩間臥房,整個房子花五十萬港元翻新,加裝升降機和冷暖氣設備。』

這間位於市中心一千五百呎的房子租金都只是一萬五千港元。Elenore說,在柏林經營地產,不會賺大錢。不過她沒有怨言,還說如果只有一方把利潤賺盡,整個經濟體系會不平衡。

Elenore:『我覺得賺百分之十也是合理的,但是百分之十五就太多、太過分,我覺得不該從別人那裏賺太多錢,讓別人太吃力了。』

當她知道在香港,業主考慮是否續租還是拒租,只是取決於利潤的時候,她覺得匪夷所思。

Elenore:『可能也是一種市場調節吧!但問題是這真的可行嗎?在亞洲這樣真的有用嗎?已經實施這樣的方式有多久了?如果沒有辦法付房租的人,他們要怎麼辦?我很擔心,真奇怪的制度。』

這裡的地產商也會營造氣氛,好像大家都得買房子,像在Tempelhof地區,也有很多鯊魚地產商。

Sonja Witte:『我不會管他們,買房子不應該是我人生的唯一重心。』

三百四十萬名柏林人當中,沒有人急於看房子、買房子,還可以趾高氣揚的向業主說不。

 

在租與買之間,還有另一個選擇,Baugenossenschaft這是德文,把這個字拆開來看,Bau – genossen – schaft 就是一起建房子的意思,一群沒有錢卻要找地方居住的人,集合在一起成立一個Baugenossenschaft的組織,向專門的銀行借錢、向政府買地,自己找建築師建房子,有點像合作社房屋的概念。房子建成後,大家以租戶的身分付月租,沒有物業的擁有權,但可以住一輩子,還可以將房子留給下一代。

花了五年時間,AxelBaugenossenschaftu一起建房子的計劃終於完成,三座樓宇、一百多戶他全都認識。

Axel:『我們買了一些機器,可以自己做一些木工,平常大家上班坐辦公室,休假時做這個蠻好玩的。這是鄰居送的啤酒,放得有點久,但你也可以喝。』

有關樓宇的大小決定,通通要經過住民全民投票,大至樓宇的外觀顏色,小至花園種哪種花,人民作主,連新住戶加入,都要集體決定。

記者問:『你們之後還想要找甚麼人來加入?藝術家和記者可以嗎?』

Axel回答:『藝術家和記者大概不需要了,我們這裡也蠻多,大概像開計程車的或其他職業。……我們估計日後的租金,不會像市場上的一直漲,租金會一年比一年低,銀行的貸款還清之後,每月只要付基本的水電費就可以了。』

 

全德國有三分之一的房子,透過這種合作社的形式運作,大部分都是位於以前就東德社區,其中一個原因是受到當時的社會主義影響,第一個Baugenossenschaftu1867年出現,發展到今天仍然存在,運作亦越來越完善,德國人說,這個才是更民主的體現。

 

Michael是新搬進來的住客,有趣的是,他不是一家人同住一個房子,而是十三個人一起住兩個分層房子,七個大人、六個小孩。

Michael與夥伴對話:

Ellen和她的丈夫,他們的家庭都喜歡音樂。』

『他第一次睡這裡,昨天晚上嗎?還是剛剛?』『剛剛!』

『大家開始搬進來,第一次睡在這裡,習慣這裡的生活。』

 

Michael:『這是飯廳和廚房,現在還在裝修,但很快就可以一起吃飯,大概下個月吧!』

這是他們的共同廚房,當現代人築起越來越高的圍牆,他們卻選擇重新感受群居的美好,雖然他們都承認群居生活,似乎不太合乎德國人的性格。

Michael與夥伴對話:

『在黑漆漆的環境喝啤酒感覺如何?好像一定要這樣才有感覺。』

『你喜歡自己的新家?』大人問

『不喜歡』小女孩答

  ......

『只是大人說要搬來,我的房間變小了』小女孩答,大夥笑著

 

Michael:『這樣合作社房屋對我們來說,是一個自覺的決定,不是私有的房屋,我們反對炒樓,對過度重建和地產商霸權也很反感,大家住進來的想法一致,我們想要為自己做點事情,就是一間漂亮的房子吧!』

 

Axel:『德國人不大會討論要不要買房子,不會有人想知道你的房子是租還是買的,譬如參加生日派對,客人不會聊房子的價錢或租金多少,這個根本不是我們的重點。』

 

Tel Perry朋友形容他是個財富多得不知如何花費的柏林人,但是他的房子、車子、潛水用具,通通都是租來的。他說,使用權比擁有權更有意思。

Tel:『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去使用和享受,而不是去擁有,買房子的人不怎樣聰明,買汽車的就更笨。』

在德國買賣房屋,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稅項。賣房子前先付1.5%的不動產稅,賣房子後再支付3.5%的交易稅,賺錢的話還有15%的差價盈利稅,萬一賣的價錢太好,超過合理樓價的20%屬於違法行為,買的人甚至可以入稟法院,追討賠償。這些措施一度令德國房屋的名義價格,每年只是增長百分之一。

Tel說,他聽過許多人,在亞洲靠著炒樓賣房子賺大錢,中國的房屋平均呎甚至高於德國,但更多的平民百姓,卻在炒賣房子的風暴中,成為犧牲品。

Tel:『我在新加坡的朋友也說,大家都有自己的房子,但是以價錢來說,每間房子都不獨特,因為大多的房子看起來都一樣,如果大家買房子不是自己願意,是因為社會壓力,是因為所有人覺得買房子很厲害,所以去買房子,我會覺得有點可惜,因為人應該有自己的自由,過自己想要的生活。』

德國人相信一件事,資本主義和自由市場不是一切,政府介入不一定是強權,住屋是人民的基本權利,住在地球上的另一邊,每天為蝸居打拼得你死我活的人,大概會被感動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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